我国今年将高标准推进“无废城市”建设,打造一批“无废城市”建设标杆,推动大宗固体废物循环利用。

  在日前召开的2024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,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作工作报告时表示,今年将“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”。高标准推进“无废城市”建设,打造一批“无废城市”建设标杆。深化全面禁止“洋垃圾”入境成果,推动大宗固体废物循环利用,加大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力度。

  统计数据显示,2023年,11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和8个特殊地区印发了“无废城市”实施方案,各地安排工程项目3200余个,涉及项目总投资超1万亿元。15个省份全域有序推进“无废城市”建设。

  此外,《危险废物重大工程建设总体实施方案(2023—2025年)》印发,加快补齐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和处置能力短板。完成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,并组织开展了塑料污染治理部委联合专项行动,启动了新污染物治理试点示范,完成122个重点行业4000余种重点化学物质生产使用等环境信息统计。

  同时,生态环境部还推进长江经济带1136座尾矿库、黄河流域235座尾矿库完成问题整改。组织开展黄河流域“清废行动”,推动相关省份清理、整治固体废物近3400万吨,问题整改完成率达99.4%。完成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污染状况调查现场阶段工作。指导重点省份加强铊污染治理。

  黄润秋表示,当前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依然艰巨。产业结构高耗能、高碳排放特征依然突出,生态系统质量总体水平仍不高,重要生态空间被挤占的现象仍然存在。生态环境事件仍呈多发频发的高风险态势。全国尾矿库近万座,固体废物历史堆存总量高达数百亿吨。有的企业法律意识淡薄,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、超标排放、监测数据造假等问题突出。

  在近日召开的“2023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与资源化利用峰会”上,有关专家介绍,目前,我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形势不容乐观。“十三五”国家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曾确定,到2020年,全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73%。但实际上,2019年全国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只有55%,到2021年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也只上升到57.8%。

  目前,我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、危险废物、建筑垃圾、电子废物、农业固体废物等产生量依然巨大。每年产生约工业固体废物30亿吨(2022年达到41亿吨)、畜禽养殖废弃物近40亿吨,主要农作物秸秆约10亿吨,建筑垃圾约20亿吨、生活垃圾约2亿吨。2022年危险废物产生量突破1亿吨。合计下来,全国每年新产生固体废物100多亿吨,历史堆存总量高达600至700亿吨,占地超过200万公顷。

  专家介绍,由于部分地区危险废物管理薄弱,危险废物处理能力不足、监督执法不严等问题的长期存在,以及危险废物处置价格偏高等原因,导致环境风险隐患十分突出,多地相继发生固体废物非法倾倒、处置等环境污染事件,尾矿库等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也较多。2020年至2021年,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检、公安部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,共查处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11132起,罚款8.86亿元,移送公安机关1794起。

  “固体废物也是环保行政处罚和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多发领域。全国环保行政处罚的近20%涉及固体废物。”上述专家说。

  2024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提出,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。深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,加快建设危险废物“1+6+20”重大工程,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。持续实施重金属减排工程。推动重点省份深入开展铊污染隐患排查治理。建立健全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和尾矿库分类分级环境监管制度。

  国家“十四五”规划及2035年目标纲要提出,实施医废危废处置和固废综合利用的“1+6+20”工程,即补齐医疗废弃物处置设施短板,建设国家和6个区域性危废风险防控技术中心、20个区域性特殊危废集中处置中心。以尾矿和共伴生矿、煤矸石、粉煤灰、建筑垃圾等为重点,开展100个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示范。

  第一财经记者从生态环境部了解到,该部目前正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开展“无废园区”“无废企业”典型案例征集,以落实《“十四五”工业绿色发展规划》《“十四五”时期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工作方案》,引导工业园区、工业企业推行无废生产方式,提高资源利用效率,实现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和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。

  根据典型案例征集的基本要求,工业园区内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应在90%以上,或近三年综合利用率累计提高20个百分点以上。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污染事故、生态破坏事件;无废企业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应在80%以上,或近三年综合利用率累计提高20个百分点以上。单位产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显著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,或近三年累计降幅大于10%。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污染事故、生态破坏事件。